2009年10月31日,由旺前华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开发、旺前华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襄樊东湖国际花园一期9#楼,被一帮农民工围攻,楼的另一侧一群社会青年在窥探。被困楼内的其中一户业主家的老人心脏病发,楼内业主四处求救,负责维护小区安全的华佳物业管理保安熟视无睹,任之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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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区业主的多方求救下,110赶到,经过民警劝说,中午时分,民工才悉数离去,并撂下一句话:“我们下午再来”。事后了解到,原来8时左右,一帮民工及社会青年到了其中一位业主的门面进行恐吓,进店就用手使劲打砸商店的柜台,拉货架!并且有人拉着业主的衣领往墙上推,并说:“你不给我们饭吃,你的店就别开了,我们会天天来的”。“就是这个人让我们没饭吃的,我们跟着他”。随后有小区业主拨打110,警察赶到之前,人群中的社会青年已悄悄离去。事发业主正在派出所做笔录时,有其他业主报警说农民工包围了9#楼,敲楼道的程控门;大概中午,“建筑商”(自称)打电话给门面上的业主:“现在你们不妥协,对你们都没好处,你们再搞下去,小心点”。业主回答:“这个事不是我一个人的意见,就算你们把我打死,其他业主也不会罢休”。类似这样的一段对话后,建筑商立马变了口气,说:“这个事还是不要继续了,我们现在已经承担了这个建筑,不搞会损失很大的。如果你们不跟土地规划局商量,他们就不会让我们开工……”。到了下午,其中一业主家除两个房间的玻璃未打碎外,其它的玻璃窗被砸得七零八落。
施工工人及社会青年怎么会去围攻业主?受谁指使?小区保安又何以让这些来者不善的人群进入?外面社会上的混混和民工是如何知道紧邻小区门的门面就是小区业主的呢?是谁向他们透露信息呢?那些来历不明的人又是如何知道9号楼的呢?物业公司在这其中又扮演的是什么角色呢?从道理上说业主与民工是没有利益冲突,于情于理都不会发生民工围攻业主楼房的事件,这让人遐想很多,比如说:这些民工和社会上的混混是不是有人花钱雇用的?这其中又有怎样曲折的过程呢?
在已经进行的长达45天的维权过程中,业主们了解到东湖国际花园当年为杭州某公司开发,后转交旺前集团;旺前集团对外销售的同时,也以优惠的价格对内部员工销售,所以小区内集合了购置商品房的业主;旺前集团的内部员工及旺前法人代表;空置的住房。由于小区业主成份复杂,一直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旺前集团令旗下华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物业,但是长期以来未尽到物业管理责任,因为物业公司隶属开发公司,旺前集团开发公司才是最终决策者,在集团的操作下,做着种种侵害业主权益的行为。
一、擅自修改小区大门,将门卫室改做商铺出租,用做麻将室。
二、车棚改建成商铺用于出租。
三2009年10月14日,开发商的张总表示,将拆除小区中心花坛(尚未实施
四、侵占一期公共用地,游泳池及亭子改成二期规划用地。
五、逐步填湖,曾经美丽的湖泊被不断的修整成建设用地。
六、未经公示,悄然调整规划,其中容积率由1.1调成1.4。
小区业主经历了10多次走访襄樊市规划局,并且问到当时调整规划为何不经过公示,征求主要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城乡规划法》)?规划局的领导在我们最后几次走访中才说道:既然程序不合法,结果也就不合法
2009年10月30日,业主代表第10次来到襄樊市规划局,其书面答复为(概括):
1、给旺前下达二期1#楼(即侵占一期公共用地楼号)停工通知;
2、组织规划听证。
业主不接受,
其一:审核程序不合法,其结果不合法,首先应撤消原规划许可;
其二:已经审批,且已施工的规划现在来听证不符合程序。
其三:小区业主目前成份复杂,事后听证其效果及法律效力令人质疑。
其四:规划侵占一期公共用地及公共设施,违返《物权法》,没有必要进入听证程序,规划部门可以直接否决或者改正。
上访之后,其中一户业主几乎每天接到恐吓电话,其门面已关门歇业。一些业主接到开发商打来电话描述二期规划情况并摸底业主意见;业主代表每每以短信通报一次上访的结果时,收到短信的部分业主也会收到另一条混淆视听的短信,一直有一股黑暗的势力在干扰着整个维权的进程。
11月5日上午小区门口贴出了襄樊市规划局的听证告示,签署的日期却是11月3日,规定5日内申请听证,逾期视为放弃权利。规划局不顾业主的诸多疑点,执意开始这场早有安排、结局似乎已被掌控的听证,而且工地仍在如火如荼的施工!
恐吓过后,谁还敢站出来?</o:p>
本应在规划审批前公示、听证,征求主要利害关系人意见,却在已施工、业主已遭恐吓的情况下,事后听证,其意义、目的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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